结合景宁实际,现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2022年度景宁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175元/亩的标准统一结算拨付,补贴标准116元/亩,已通过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由县财政局预拨到位(其中大漈乡林益锋户需退缴1172.5元,补贴面积36141.87亩,补贴标准175元/亩,下达专项资金112.46万元,由县财政局实际预拨到位113.06056万元,下达专项资金62.29万元,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79号),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20.76万元,结余资金436.95455万元用于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4.不足部分资金20.294865万元由县财政局在历年结余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拨付,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