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国家级新区方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900号)要求,根据《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地区规〔2020〕382号)相关规定,拟将投资计划转发下达至湘江新区车用锂电材料研发检测平台一期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总部及产业孵化基地2个项目,现对以上2个拟安排资金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6月27日—29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地区处电话:0731-89991526(兼传真)邮箱:hnfgwdqc@163.com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邮编410004)附件:湖南省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国家级新区方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附件:湖南省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国家级新区方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