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组织开展2022年东营市科技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单位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报项目研究工作的正式在岗科研人员,2、项目所在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4、优先支持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和省黄三角农高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申报市级计划项目,6、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上传项目申报书和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市科技局,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市内高校、科研院所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企业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6月28日9:00至7月15日16:00,请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46-8591226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46-8381972附件:1:东营市科技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2:2022年东营市科技发展指导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