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483号)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二)地市科技服务能力提升(三)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能力提升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二、申报材料根据指南要求提交《2022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请顺序装订,一式5份,并在规定的地方加盖公章,编写申报材料,(二)受理,申报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寄)至相应业务科室(详见申报指南),(三)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受理申报材料后,对通过的项目,由市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四、申报时间各申报单位报送材料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