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实施柔性引进人才激励支持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2年版)》等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柔性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引才补贴申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柔性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引才补贴申报(一)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二)柔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对象及条件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退休返聘、服务外包、人才租赁等柔性方式引进到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1.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2年版)》,3.所获计缴所得税的劳动报酬年度(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累计超过3万元,(三)引才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引进柔性高层次人才的厦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在完成柔性引进人才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填报“柔性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引才补贴”相关内容,用人单位申请引才补贴按系统提示补充相关材料,三、优惠政策1.引才补贴:按照柔性高层次人才所获计缴所得税的劳动报酬总额2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由各区人社局以及市教育局、卫健委按年度受理申请和兑现,2.租房补贴:通过柔性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人才,可依据政策向各区人社局以及市教育局、卫健委申请兑现租房补贴,四、咨询电话受理部门联系方式思明区人社局5863071湖里区人社局5750428集美区人社局6062949海沧区人社局6896226同安区人社局7108028翔安区人社局7060631市教育局2135597市卫健委2048870技术支持12333或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客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7日附件下载:·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指南.docx·厦委组[2022]25号关于印发《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pdf·厦委组〔2020〕17号《关于实施柔性引进人才激励支持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