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2〕2262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便函〔2022〕227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入库条件(一)本次申报只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即支持我市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的企业(含已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总额的40%(不含税),四、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入库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和申请完工评价材料两部分,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二)申报材料所涉及《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附件可待项目验收通过后补充完善,请申报单位于7月6日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提交申报材料,在市和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按时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给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反馈及时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2〕2262号)2.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3.申请入库项目封面和目录(模板)4.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用途项目申请报告材料清单5.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材料清单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7日(联系人:陈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