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确定沈阳创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见附件),推动各培育对象紧扣《工作指南》要求,有效提升工业设计发展能力和水平,二、加大支持力度,加大统筹协调支持力度,三、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培育对象细化创建方案,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组织专家指导培育对象完善提升,我部将加强对培育对象运营发展的跟踪指导,组织开展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附件: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