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1月18日前将经领导签字盖章的纸件《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及电子版报送至统计科,省级(含)以上众创空间年报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并提交,半年报须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并提交,省级科技厅分别将于2022年1月21日和6月24日前对已提交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市级众创空间以及拟申请备案的众创空间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完成统计年报填报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半年报须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统计半年报填报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请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分别于1月17日和6月15日完成统计年报和半年报的审核工作,各区市组织辖区内国家、省、市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按要求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省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在2022年1月20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省科技厅将于2022年1月27日前对已提交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22年2月10日前,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拟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在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统计年报填报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分别在3月25日、6月24日、9月23日、12月26日完成季报报表填报提交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须分别在3月25日、9月23日、12月26日前完成季报报表填报提交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单位须分别在3月25日、6月24日、9月23日、12月26日完成季报报表填报提交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