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等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其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或技能评价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三、贯通领域(一)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资格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一)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五、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一)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相应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或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可申报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可申报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其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对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四)所在企业(单位)未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