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宁德市市级项目前期经费管理办法》(宁发改投资〔2018〕65号)修订完善,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配合市发改委做好年度预算前期经费的申报、审核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组织的项目绩效评估,第三章申报和执行第十一条市发改委按规定组织前期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第十四条市发改委依据当年度市级前期经费预算额度、相关部门申报情况以及绩效目标等,第四章预算绩效管理第十八条市发改委和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发改委按照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提交的绩效目标,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应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市发改委根据各前期经费使用单位绩效评价报告编写本专项的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财政评价,抽查以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前期工作绩效自评报告为主要依据,附件:1.宁德市市级项目前期经费使用计划申请表2.XXX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附件1宁德市市级项目前期经费使用计划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情况(性质、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重要性及预期效益前期工作主要内容前期工作年度计划(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目前前期工作进展前期经费用途及支出计划前期工作预计目标(效果)申请依据(可附佐证材料)前期经费概算(万元)年度需求额度(万元)前期工作类型(规划编制类、项目建设类、政策支持类)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或已安排前期经费情况(额度和使用情况)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前期经费使用单位前期经费申请单位(盖章)附件2XXX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二、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情况(一)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及细化目标、工作进展、工作措施和目标执行情况),三、项目前期工作绩效分析及评价(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以及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及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