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财政对工业企业的扶持(一)每年统筹整合资金60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工业振兴(其中2000万元列入当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单个项目固定资产(不包含购买土地费用)投资3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不包含购买土地费用)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三、支持重大工业企业项目建设(一)对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的重大优质项目新增贷款在2年建设期内给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全额贴息支持,县本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的设备投资补助,县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县本级财政按3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县本级财政按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中心)六、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亿元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对首次入库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国家、自治区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县级各部门向我县境内引进项目或企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池大化生态环境局、大化税务局等单位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