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拨付浙江明思特建筑支护有限公司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浙江青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基地专项资金共计314万元给你们,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浙江财科教〔2019〕7号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合同目标如期实现,附件:2022年景宁县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明细表.doc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