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业: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文件精神,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精准审核发放,现对原航空港区参保企业2020年度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时认定的名单和统计部门2022年重新认定的大型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划分依据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其余公示名单未列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如对企业划分类型有异议,请及时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社会保险中心联系处理,为确保稳岗返还资金尽早惠及企业,企业类型变更工作于公示期截止前完成,公示期自2022年6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咨询电话:0371-60890251附件:郑州航空港区2022年度认定大型企业名单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