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下达中央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30号)精神,省下达我市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共34.92万元,共有12艘农村渡船纳入本次补贴范围,本次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如下:一、海陵岛试验区:农村渡船1艘,补贴金额共计2.52万元,二、高新区:农村渡船1艘,补贴金额共计2.14万元,三、江城区:农村渡船3艘,补贴金额共计12.73万元,四、阳春市:农村渡船5艘,补贴金额共计12.67万元,五、阳西县:农村渡船2艘,补贴金额共计4.86万元,现对2021年度阳江市渡船油价直接补贴情况进行公示,阳江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6月24日附件:1.2021年度阳江市渡船油价直接补贴(预拨)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