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文企业:2021年11月8日,我局下发《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创建优质旅游品牌奖励资金(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海旅文字〔2021〕544号),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共收到海口市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海控瑶城美丽乡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演东国际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铭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胜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施茶实业有限公司、海口济美公馆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海口美兰枷椗山居旅租中心、海南邑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喀秋莎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海口龙华花点时间精品酒店等12家旅游企业提交申报项目,以上12家企业符合我市创建优质旅游品牌奖励要求,12家旅游企业优质旅游品牌奖励资金共195万元,2022年5月,经市财政局核实,截至目前,我市已经拨付三批创建优质旅游品牌奖励资金570万元,其中2020年10月拨付第一批250万元,2021年7月拨付第二批、10月拨付第三批275万元,由于我局市场监督科于2021年10月已向市财政局申报星级饭店奖励创建为第三批旅游品牌创建奖励,海口市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海控瑶城美丽乡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演东国际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铭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胜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施茶实业有限公司、海口济美公馆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海口美兰枷椗山居旅租中心、海南邑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喀秋莎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海口龙华花点时间精品酒店等12家单位和企业申报的195万元奖励金应为第四批优质旅游品牌奖励,特此通知附件:(海旅文字【2022】300号)附件:海口市创建优质旅游品牌政府奖励(第四批)申报表.docx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