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根据《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龙委办〔2013〕21号)、《龙泉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龙农办〔2014〕121号)和《关于印发龙泉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财农〔2016〕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有关乡镇(街道)、村项目申报情况,现将2022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6月30日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农发中心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子华,联系电话:690155,附件:2022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与资金补助计划安排表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3日附件1.2022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与资金补助计划安排表.xls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