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由三个专题组成:专题一“银龄专家”,(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申报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专题二“海外名师”不受理下列情况申报:未完成“海外名师”项目结题的申报人提出申报,(六)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适度对人才来粤开展交流合作进行宣传报道,专题二“海外名师”支持暂不便来粤的国(境)外人才利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三)专题三“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不支持线上交流,(3)申报单位应与银龄专家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在系统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经费使用情况等材料,申报人应邀请至少1名/次及以上海外名师来粤开展交流合作,3.申报单位、申报人应对拟邀请的海外名师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及时提交以下材料:1.总结报告(包括执行情况及实施成果),申报单位原则上邀请澳门青年人才2次及以上来申报单位开展交流,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及时提交以下材料:1.总结报告(包括执行情况及实施成果),3.提交申报单位出具的能证明澳门青年人才来广东以及广东青年人才赴澳门进行交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境记录、工作记录等),1.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专题一:020-83564219、83163254专题二、三:020-83163458、831632522.业务处室(政策咨询):专家服务处(专题一):020-83163865引进智力管理处(专题二、三):020-831636823.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二)纸质材料报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