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直属、中直驻桂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外文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0号)、中国外文局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外文职改字〔2022〕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精神,符合广西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范围,海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请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外文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外文职改字〔2022〕6号)评审条件进行申报,请对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翻译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通知》(桂职办〔2018〕66号)评审条件进行申报,5.翻译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申报2022年度翻译系列职称的申报人须提供不少于72学时的本年度继续教育证明,申报人应在申报前向自治区翻译系列职改办提出破格申报的申请并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翻译职改部门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主管部门列入失信档案,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请申报人及各市、自治区直属、中直驻桂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务必于2022年8月31日前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申报及审核推荐评审材料,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