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引导企业稳定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单位和时间2022年7月1日前,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满1年以上且实际在岗12个月的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起止时间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二、申报条件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与之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的企业、比照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前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补贴期限合并计算),三、申报资料(一)《湖南省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二)《湖南省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三)单位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含括了本次补贴期,需同时提供双方签订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和含括本次补贴期的续签合同),(四)本次补贴期内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单据明细(加盖社保征缴机构印章),(五)本次补贴期内为脱贫人口发放12个月工资明细账(单),四、申报要求(一)各申报单位(企业)务必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36室(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38-6838209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