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5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拓展线上宣传奖励实施细则第一条对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导游人员以网络视听主播身份,第二条申报主体为我市注册导游,第三条申报主体须在同一网络平台上原创并播放2个以上不同内容的厦门旅游推介视频,第四条拓展线上宣传奖励于2022年7月开放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导游员向所在旅行社、市导游协会递交申报资料,由所在旅行社、市导游协会汇总后向市文旅局提交书面申请,申报材料具体如下:个人申报表(附件1)、网络视听主播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发证部门资质证明、网络平台视频截图和链接地址、单位申请奖励信息汇总表(附件2),市文旅局向旅行社、市导游协会拨付奖励,由旅行社、市导游协会向申报主体发放,第六条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对奖励资金实施监管,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七条市文旅局可视情提请有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申报数据验证核实,第八条申报主体伪造、虚报数据骗取奖励资金,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自2021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受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含警告、通报批评)的导游员不得享受该奖励,附件:1.拓展线上宣传奖励个人申请表2.拓展线上宣传奖励单位汇总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2022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