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政发〔2018〕7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企业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序号单位名称返还比例返还金额1丽江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永胜分公司90%13373.832永胜县鑫泽经贸有限公司90%6559.2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丽江永胜石油分公司90%5936.44永胜县瑞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90%4053.65丽江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3654.546永胜县医药有限公司90%3176.067永胜县程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90%2561.48永胜天添商贸有限公司90%22689永胜县龙开口水务有限公司90%1668.610丽江飞创生物开发有限公司90%1534.5711永胜程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0%942.312丽江永胜县天瑞食品有限公司90%840.6713云南立意律师事务所90%799.214永胜县灵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90%669.615丽江盛高信商贸有限公司90%651.2416永胜县兴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0%64817永胜联源科技有限公司90%64818永胜瑞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90%59419丽江他留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0%48620丽江祥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0%345.621永胜县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90%343.2222丽江程海金祥庄园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90%32423永胜县慧祥农业生产资料配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90%32424丽江程海绿丹螺旋藻生物开发有限公司90%32425永胜金捷账务服务有限公司90%270合计52996.03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永胜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反映,监督电话:0888-6521138,永胜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