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宁波高新区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市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和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中期评估和验收核查工作的通知》(甬高新工〔2022〕35号)、《关于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四批奖补资金的通知》(甬高新工〔2022〕42号),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资金预拨,现按规定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不予受理,公示期限:2022年6月23日-6月29日,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邮编315040)电话:89289074邮箱:496647516@qq.com附件:2022年度第一批拟进行资金预拨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