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责任人:赛力克·疆台(布尔津县政府副县长)电话:13779395886职责:布尔津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责任人:赵彦伟(布尔津县水利局书记、局长)电话:13579193123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责任人:申锦华(布尔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中心主任)电话:18097501411责任人:黄勇(布尔津县城镇供排水公司总经理)电话:13999459399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布尔津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序号水厂名称责任人服务电话备注1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也格孜托别乡饮水型氟超标防治工程水厂齐兴才158090675662扶贫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河东岸(杜来提乡8个村和阔斯特克镇片区7个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水厂黄勇13999459399布尔津县城镇供排水公司3扶贫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冲乎尔镇河西安全饮水改造工程水厂阿斯勒汗·热阿哈特173978252994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哈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厂李晓青138994186895扶贫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水源地改造工程(克孜勒托盖村、克孜勒加尔村)水厂李晓青138994186896布尔津县布尔津河冲乎尔镇河东岸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水厂阿斯勒汗·热阿哈特17397825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