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厦门海沧整车口岸业务发展,2018年起自贸委与海沧区共同出台《关于促进海沧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的若干政策》,拟参照《促进海沧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的若干政策》(厦自贸委〔2020〕56号),促进海沧整车口岸发展,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5日,附件:促进海沧港综合保税区整车进口口岸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23日附件:促进海沧港综合保税区整车进口口岸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推动厦门港综合保税区整车进口口岸(以下简称“海沧口岸”)业务发展,第二条整车进口补贴,对从海沧口岸进口整车的企业,予以每辆4000元整车进口补贴,整车进口企业从海沧口岸进口整车,每家企业年度该项奖励不超过400万元,厦门平行车进口试点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后,并由海沧口岸进口车辆300辆(含)以上的,第五条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按年度对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和平台进行考核和动态调整,可享受市有关整车进口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