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21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公示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我局对全市17家出租汽车企业和453名驾驶员进行了2021年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或实名举报,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3378060,电子邮箱:ggfwb@qyjt.mail.139.com,附件:1.清远市2021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2.清远市2021年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3.清远市2021年度出租汽车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