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二、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23日起施行,其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