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第二批拟补充资助企业2家,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反映(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异议人身份及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不予受理,业务咨询电话:88125491投诉受理处室: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投诉异议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65室邮编:518035附件: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第二批拟补充资助企业名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