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大件运输行为的管理服务,交通运输部就统筹做好大件运输发展和安全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落实全省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2〕430号)要求,经摸底排查并报市政府审核同意,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宝钛装备制造(宝鸡)有限公司2户企业具有单件产品(不可解体)总质量大于70吨(含70吨),或车货总质量大于100吨(含100吨)的运输业务活动,拟确定为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受理单位: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宝鸡市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细表备注:装备制造企业具有单件产品(不可解体)总质量大于70吨(含70吨),或车货总质量大于100吨(含100吨)情形的,应确定为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