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农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经主体自愿申报,镇(街道)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初审,对照申报监测要求和条件,结合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实际,拟推荐“海宁市袁花镇周氏家庭农场”等6家家庭农场为嘉兴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对象,原认定的“海宁市翠丰生态鳖放养园”等16家家庭农场监测初评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来电来访反映,联系电话:87635786(农经中心)80782719(纪检组)附件一:拟推荐申报嘉兴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doc附件二:拟监测合格的嘉兴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doc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1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