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市科技局于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间,将《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和扶持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惠州市科技产业孵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开,具体采纳情况详见附件,附件:意见采纳情况表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21日附件:意见采纳情况表序号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依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在2021年7月11日发布的《惠州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惠府(2021)24号)》文件内容:实行建设运营评价后补助,对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和市级孵化器(含培育单位)参与省运营评价,我公司建议在《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和扶持办法》中加入针对国家级孵化器、省级孵化器和市级孵化器参与省运营评价,获得A级给予相对应的运营评价后补助奖励,希望惠州市科技局能够采纳我们的建议,共同夯实惠州市科技孵化体系建设,为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我市2021年7月11日发布的《惠州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惠府(2021)24号)运营评价后补助政策调整为在孵企业引育奖补和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奖补,加快推动我市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