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三批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3日,(三)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包括申请表(附件1)、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四)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属街道(专业园)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将审核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工信局,二、申报项目(一)二星级小微企业园奖励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经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二星级小微企业园的运营主体,支持标准:对新认定的二星级小微企业园,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表》(附件1),(2)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文件,(二)浙江制造精品奖励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经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的“浙江制造精品”的企业,支持标准:对获评“浙江制造精品”的企业,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表》(附件1),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1.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董老师883507882.新明街道(丁香路116号):虞老师872238593.贵驷街道(镇骆西路1091号):戴老师865597294.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光华路299弄C8幢602):陶老师:892891675.软件园管理服务中心(创苑路800):陈老师892892136.区工信局(广贤路999号):徐老师89289074附件:1.宁波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docx2.2022年第三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审核汇总表.docx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pdf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