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东源县促进企业上规上限有关奖励措施》印发给你们,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5日东源县促进企业上规上限有关奖励措施为贯彻落实《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办〔2022〕4号)以及《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府办〔2021〕4号),一、统计标准(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二、奖励条件(一)企业或法人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企业或法人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三)企业或法人单位必须是经统计部门批准上规上限的企业,三、扶持政策(一)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其中当年给予3万元扶持资金,再给予2万元扶持资金,(二)对新增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奖励5万元,(三)各乡镇(开发区)每新增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县政府审定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企业、法人单位以及乡镇(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