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创业作用,使就业创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漳财社〔2019〕4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文件,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符合条件的由创业地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经我中心审核后,现将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接受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实名反映:举报电话:0596—5230166,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编号申请事由金额(元)1庄正凯350628199510******平和县吃吃蛋糕吧92350628MA8RP2FW52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100002杨艺珊350628199904******平和县杨艺珊美容店92350628MA34472F2D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100003周志忠350628199411******漳州市卓恬园农产品有限公司91350628MA3364CJOD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10000平和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6月21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