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1〕28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以“赛马制”立项资助“家用物体表面致病菌广谱快速紫外消杀装置”等4个应急科研攻关科技计划项目,所需经费从已下达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闽财教指〔2022〕12号)中列支,收入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60303高技术研究”,具体项目经费附件,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备案,请在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决算,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按设区市分组)2.2022年物体表面消杀“赛马制”应急科研攻关项目资助经费表(市级)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