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2年6月全面清查财政票据时发现不慎遗失以下票据:一、2019年合并前原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事业局(编号904114001),遗失票据《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手工)》一本,共计20张,票号为032433681-032433700,遗失联次为存根、收据及记账凭证联,二、下属事业单位黔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号904422103),遗失票据《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手工)》共两本,其中票号为027940641-027940660,共20张,票号为000423241-000423260共20张,总计40张,遗失联次为存根、收据及记账凭证联,以上票据均遗失,特此声明作废,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2022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