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减排协同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于2021年11月被认定为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1〕56号)和诸暨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诸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拟奖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1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发改局反映,联系人:傅田辉,联系电话:13989510007,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