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经个人申请,申报人户籍所在镇(社区)审核和县人社局复核,张发基等10名创业人员拟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无反映举报问题,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拨付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受理反映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反映部门: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936-44211930936-4418036附件:民乐县2022年第一批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0日附件:2022年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