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我市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共享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荣成市科技局制定了《荣成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实施细则》,荣成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20日荣成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实施细则为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工业带动、突破发展海洋经济”战略,支持我市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共享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一、支持对象与适用范围(一)我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支持对象为在荣成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二)支持范围是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或创业(创客)团队向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分析等科技创新服务,(三)科技服务机构包括市内驻荣高校院所、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服务的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必须按规定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和荣成市科技创新网上服务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四)科技服务机构依托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和荣成市科技创新网上服务平台,企业与创业(创客)团队在线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检测试验分析活动还需提供科技创新相关性证明)等材料证明开展的科技服务事项,通过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或荣成市科技创新网上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列入我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支持服务事项,(三)市科技局每年度组织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政策兑现工作,兑现资金每年随同荣成市科技创新扶持资金一次性发放,四、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政策制定、运行管理以及材料审核、政策培训、使用统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