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43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49万元、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25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3万元、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156万元给你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营养膳食补助政策,请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省定标准补助公用经费,请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确保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三、加快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将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四、持续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结合本地区年度义务教育重点工作,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监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