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拟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一、补助资金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二、补助环节及统计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县养殖环节产生的病死猪,三、补助文件依据1、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30号)2、正定县农业农村局、正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正定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农〔2021〕28号)3、《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石财农【2021】84号)4、《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资金的通知》(石财农【2021】114号)5、《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石财农【2021】91号)四、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详见下表:单位:头(元)单位名称地址统计时段分段情况(厘米)合计数量补助金额0-5555-100大于100正定县德农无害化处理中心西安丰村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3208090882717438852696240公示期为7日,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公示单位反映,正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电话:031188714602二0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