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聊发改服务〔2022〕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新增上限入统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奖励,设立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且首次纳入规上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除外),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其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且增速超过全市规上限上企业平均增速的年度,次年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奖励,市财政分别给予集聚区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其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且增速超过全市规上限上企业平均增速的年度,市财政次年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七、鼓励“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和服务业创新中心培育,市财政分别给予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10万元,市财政分别给予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八、加强人才培育及引进力度,每年评定一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规上现代服务业企业新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将“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速”“规上服务业企业新增数量”“规上服务业企业户数增幅”(以上年度户数为基数)等服务业经济指标纳入对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的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