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25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给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本部门预算,做好2022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财教〔2021〕3号)有关要求,提升学校办学能力,三、请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有关规定,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25号)恩平市财政局2021年12月27日附件:1.恩财教〔2021〕176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