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东方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根据2021年11月18日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并同意按照《东方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同意拨付183859.20元给海南启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补贴标准180元/吨),拨付102144.00元给光大环保能源(东方)有限公司(补贴标准100元/吨),用于支付2021年12月11日-12月31日回收1021.44吨哈密瓜藤燃料化利用补助,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即2022年1月20日至1月24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5日内实名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5522746(市农业农村局)特此公示,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