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江财教〔2021〕131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532万元给你单位,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863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39万元、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530万元,二、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等资金在年度执行中,请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四、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五、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六、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江财教〔2021〕131号)恩平市财政局2021年12月28日附件:1.恩财教〔2021〕183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