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究制定了《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细则》,德清县科学技术局德清县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2022年6月15日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细则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认定条件研发投入以税务部门认可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总额为准,二、奖励内容及金额(一)对年度新增研发投入按比例给予奖励对规上(限上)企业年度新增研发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含)、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且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含)、按照统计要求填报研发统计年报且原则上报表反映的研发投入不低于加计扣除额90%的,对增量部分按如下档次和比例进行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1.增量在100—500万元(含)的企业,2.增量在500—1000万元(含)的企业,3.增量在1000—2000万元(含)的企业,4.增量在2000—4000万元(含)的企业,(二)对研发投入总量和增幅排名前十的企业给予表彰在符合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且年度有增幅的规上(限上)企业中,按研发投入前十、增幅前十给予表彰奖励,1.研发投入总量排名前十表彰对全县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研发投入增幅排名前十表彰对全县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且增幅排名前十位的企业,此前出台的有关研发投入奖励细则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