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潮市监规〔2022〕1号关于印发《潮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19日潮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第三条资助范围包括:主导或协助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湾区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组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活动,为协助制订、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为主导制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单位:(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不符合上述两项所列条件之一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制订、修订的单位,第六条主导或协助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资助额度分别为:(一)每主导制订一项国际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每主导制订一项省级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上述对应主导或协助制订标准资助额度的一半,第七条多个单位同时协助制订、修订同一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中国标准走出去”项目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主导或协助制订、修订该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