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科技支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邢台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9日关于科技支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1.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激励政策,配合省科技厅落实河北省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后补助政策,(市科技局、市税务局负责)2.加快下达科技项目资金,实施一批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22年6月底前下拨年初预算科技创新市级投入专项10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省市县协同,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谋划一批产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推进一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一批科技招商投资项目,8月底前梳理凝练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向省厅推荐一批“揭榜挂帅”项目,(市科技局负责)4.加速科技成果推送和对接服务,(市科技局负责)5.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培训,7月底前依托邢台市创新创业中心建设企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市科技局负责)6.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组织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区、在建省重点项目、科技平台参与省“十百千万”“政银联动助力科技园区”“一体两翼”等专项行动,(市科技局负责)7.提升省级科技创新券申领和兑付力度,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券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创新券创新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和高新区项目等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的调度督导,对排名后五位的县(市、区)约谈政府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