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天使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泰州市天使投资基金首期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泰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天使投资基金的重大事项决策机构,受托管理机构按照天使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及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投资决策规则和权限,二、遴选目的遴选1家具有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经验的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泰州市天使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对天使投资基金的出资不低于天使投资基金实缴出资的1%,(六)基金期限首期天使投资基金的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2年,(八)投资要求及限制1.首期天使投资基金中设置10%的资金额度可由受托管理机构开展不受投资阶段限制的投资,另外设置10%的资金额度可由受托管理机构开展不受限投资,(十)管理费天使投资基金向受托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受托管理机构及其他合伙人可指定有关主体申请购买财政性资金持有的天使投资基金份额,受托管理机构过往经营管理的天使、创投类基金实缴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受托管理机构有早期科创企业(项目)投资成功经验,五、受托管理机构遴选程序天使投资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由管委会办公室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