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乳山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的《乳山市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乳农委〔2020〕3号)文件规定:对新成立的、落户于农村(城区街道辖属村、园区村除外)投资20万元以上的,吸纳农村闲置劳动力10人以上且经工商注册,建成投产并验收通过后的加工贸易项目,村集体自主兴办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吸引外来投资兴办的给予村集体1万元一次性奖励,现将核定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2021年度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兑现明细表补助项目名称:拟补助村集体名称当年产业项目发展情况拟发放扶持资金数额(元)加工贸易崖子镇马石店村崖子镇马石店村依托区位优势,吸纳农村闲置劳动力10人以上,发展板栗加工项目,盘活村集体闲置房屋和场地,吸纳农村闲置劳动力10人以上,发展蔬菜加工项目,(据镇村说明该项目2020年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