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工信局:《邗江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邗江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扬府发〔2020〕55号《扬州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扬工信服建〔2020〕160号文件《关于印发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的通知》和扬工信服建〔2020〕161号文件《2020年度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区财政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一、鼓励中小企业品牌创建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科技小巨人、独角兽和瞪羚等品牌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二、鼓励中小企业创新投入对当年工业设备投资200万元-500万元的技改项目,三、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创建对当年获批的国家级、省五星级、省四星级、省三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五、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建设对服务支出不低于10万元的市级以上公共服务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给予不超过服务支出额50%的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七、落实国家、省、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获得国家和省、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奖励补助的工业集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专业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载体运营机构等服务类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八、附则1、区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本政策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本政策意见与区级现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有重复、交叉的。